上海龙凤花千坊

扫一扫,加微信
更多金币等你拿!
客服服务
设计师中心

  • 有问必答
  • 201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

201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 被浏览 6年以前 |

我来帮他解答

还可以输入9000文字

    3条回答

    • 2017-10-21 10:39

      一、2017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1 评论

    • 2017-10-20 13:24

      201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三、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四、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否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六、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0 评论

    • 2017-10-20 12:10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0 评论

    相关问题

    • 1 回答
      • 钢结构地基加固有哪些注意事项?
      • 烈焰_5169 回答:1.在进行钢结构地基基础加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固方法,避免盲目施工。 2.加固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加固施工完成后,应定期对加固效果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建筑的安全稳定。 以上内容湖南银河钢构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地板注意事项 橱柜注意事项 地暖注意事项 2个月前
    • 1 回答
      • 钢结构工程造价是由哪些基本构成的?
      • 烈焰_5169 回答:钢结构工程的造价主要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材料费是构成造价的主要部分,包括钢材、连接材料、涂料等;加工制作费则涉及钢结构件的切割、焊接、矫正等工艺过程;安装费则是指将加工好的钢结构件运至现场进行安装的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设计费、检测费、税费等。以上内容湖南银河钢构提供,希望对您
      • 工程造价 钢结构厂房造价 钢结构工程 2个月前

    手机设计本

    随时提问题,随意赏美图

    设计本官方微信

    上海龙凤花千坊扫描二维码,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

    关注我们

    上海龙凤花千坊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2012-现在 shejiben.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