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范本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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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2015-11-18 21:51
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5-11-18 21:34
发包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略)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合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15-11-18 20:4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填写范本(供参考)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填写发包人名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填写承包人名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填写工程项目的详细名称
工程地点: 填写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工程内容: 填写工程的结构、层数及建筑面积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填写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填写资金来源(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自筹、外商投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赠款、其他资金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填写项目承包的具体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填写总工期日历天数(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天数相同)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填写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兰花杯优质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等,其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承诺中标的质量等级相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 元(人民币)¥: 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违背除外)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订立地点: 填写合同订立的具体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合同采用《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主要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投标文件等;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和变更等书面协议。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填写外文名称(如: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等外语名称)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填写适用的现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填写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填写双方约定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填写双方约定的施工工艺或按照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和条款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填写提供图纸的时间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填写图纸需保密的等级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使用国外图纸的具体要求及由谁承担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托的工程师
姓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根据监理合同填写发包人赋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根据监理合同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批准后才能行使的职权范围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填写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业主代表
职权: 填写发包人赋予业主代表行使的职权范围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填写发包人赋予业主代表行使的职权范围
7.项目经理
姓名: 填写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填写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 若为市政工程还应注明措施费是否包含施工临时便道, 如包含则投标人不得在合同外另行计算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填写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完成情况及时间规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填写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完成时间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填写资料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填写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填写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要求提供现场标记及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填写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填写由谁保护和由谁支付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填写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具体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填写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具体工作及费用承担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有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填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填写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及完成时间(如: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填写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具体责任和要求(如:根据工地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的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等)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填写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如: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2间及相应办公设施等)。
(5)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填写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注明由谁支付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施工场地周围具体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具体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填写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具体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填写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具体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填写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 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对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填写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
13.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填写除通用条款外,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16. 检查和返工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填写双方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的名称(如: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等)
19. 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填写试车费用由谁承担
五、安全施工: 填写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如: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保护、施工处理)或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填写以下合同方式的编号(如:(1)、或(2)或(3))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 (单价或总价)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法 。例如:在通货膨胀,市场价格激剧变化时,人工单价、主要材料单价在一定幅度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超过一定幅度范围,由甲乙协商解决。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填写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1、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2、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依据及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填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如:1、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或数量有误;3、政策性调整等)
2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总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如:开工后7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100万元或合同总价款的1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填写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如:从支付第二期工程款时开始回扣,每期扣工程预付款总额的25%)。
25.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填写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具体时间(如:已完工程量报告,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下午(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审查复核完毕,并报发包人核定。发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查复核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4天(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核定。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作为月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填写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如: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8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约定时间付至总造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后约定时间付至95%,余款扣除保修金后约定时间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填写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清单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填写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具体结算方法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填写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具体约定及承担责任费用
八、工程变更:
(一) 工程变更的内容和变更价款的确认,可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投资项目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11号令)和《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办(2006)23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含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增加或减少小于15%内(含15%)的工程量按原单价执行,增加或减少大于15%的工程量由承包人参照原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并报上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后执行;
2、工程建设中,当合同内单项工程增加或减少(含取消)时,发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承包人应结合标底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并报上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后执行。若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三)村级集体建设工程的工程变更和结算按照虞政办发(2007)279号《上虞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实施办法》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填写竣工验收的组织单位及工程竣工结算 的程序和时间(如:(1)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按有关程序执行。(2)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3)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从第29日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凡属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工程,必须经专业审计分局审计后方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填写承包人提供完整竣工图纸的套数和时间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填写中间交工工程的具体范围和竣工时间(如基础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主体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等)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填写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填写双方约定的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及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时间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完成工程的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如发包人提出质量目标超过合格标准的,或承包人承诺超过发包人要求的,则应明确超过标准的奖罚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填写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及赔偿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7. 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
(2)采取第 填写(1) 或(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1) 填写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上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填写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分部分项项工程的名称
分包施工单位为: 填写分包单位名称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填写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的条件(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等)。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填写发包人投保的具体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填写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如:工程一切险)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填写承包人投保的具体内容
41. 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填写担保方式具体内容(如:某银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工程款支付)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填写担保方式具体内容(如:履约保证金或某银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履约)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及担保方式和相关责任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填写根据双方需要的副本份数
47. 补充条款: 填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结构 层数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 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填写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全称): 填写承包人名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填写工程名称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填写双方约定保修的具体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伍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供热及供冷为 贰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贰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管道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5.其他约定: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保修年限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保修金提取比例及归还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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